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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享有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权的法律条款
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变更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因此,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以及逮捕。不管是需要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哪一种强制措施,此时都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办理,需要向采取强制措施的部门申请,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首先必须是嫌疑人或者被告本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以及他的近亲属申请。同时他们在审理过程中真诚悔罪或者是本身犯的罪行,不足以达到严重致命的结果或者是只存在比较轻微的危害,这些情况都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流程
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流程包括以下步骤立案查证;采取强制措施;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审查材料并作出决定;通知被强制措施人及其家属;执行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变更或解除。在其中,对于被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变更或解除。
法律分析: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如下:公检法机关自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申请变更。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 有权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有哪些内容
(1)捕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发生变化,使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变更强制措施后已无社会危险性。(3)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不适合关押的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而又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刑事案件中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检察院审查后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公检法机关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定期限届满的。
捕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发生变化,使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变更强制措施后已无社会危险性。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不适合关押的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而又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办案机关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刑事强制措施的,例如强制措施期限届满,要继续侦查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有哪些内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羁押期间届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羁押期限届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该法第67条明确规定,在羁押期限届满的情况下案件还没有办理完结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不过,取保候审期间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办案机关也可重新变更强制措施。
羁押期限届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多久放人这个问题并无明确规定,但办案机关对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审查期间是3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可以跟律师商量找时间。对于逮捕期届满,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院只要在逮捕期届满前作出决定即可。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后作出决定的期间是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如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首先必须是嫌疑人或者被告本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以及他的近亲属申请。同时他们在审理过程中真诚悔罪或者是本身犯的罪行,不足以达到严重致命的结果或者是只存在比较轻微的危害,这些情况都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
变更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羁押期限届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该法第67条明确规定,在羁押期限届满的情况下案件还没有办理完结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不过,取保候审期间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办案机关也可重新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主观:逮捕 后能 变更强制措施 ,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 羁押 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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