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你们知道变更逮捕措施的程序这个问题吗?如果不了解该问题的话,小编将详细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
1、变更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羁押期限届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该法第67条明确规定,在羁押期限届满的情况下案件还没有办理完结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不过,取保候审期间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办案机关也可重新变更强制措施。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变更或者撤销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的逮捕措施时应怎么办理
1、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决定逮捕的被告人,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必要时,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2、第三百零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由侦查监督部门办理。 第三百零四条 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
3、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周某的决定不当或有错误,可以要求检察院复议,或按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4、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填写《立案请示报告》,经检察长批准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按照案件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应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复议。
5、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律规定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首先必须是嫌疑人或者被告本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以及他的近亲属申请。同时他们在审理过程中真诚悔罪或者是本身犯的罪行,不足以达到严重致命的结果或者是只存在比较轻微的危害,这些情况都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是犯罪嫌疑人以及其近亲属和辩护人。在我国的强制措施的变更的规定中,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是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说明理由。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是哪些?本人,家属,辩护人。
因此,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以及逮捕。不管是需要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哪一种强制措施,此时都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办理,需要向采取强制措施的部门申请,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有哪些内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变更强制措施的程序是什么?
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流程包括以下步骤立案查证;采取强制措施;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审查材料并作出决定;通知被强制措施人及其家属;执行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变更或解除。在其中,对于被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变更或解除。
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公安司法机关对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作出是否批准决定的时限是3日,如果作出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决定机关即可书面告知,也可口头告知。
变更强制措施的程序:首先辩护律师在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后,如果认为有关司法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不适当的,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变更强制措施的程序是:由我国的律师根据案件的情况向人民法院或者是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过审查之后决定是否变更。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变更中,我国的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后只要通知原批准的检察机关即可,而在通知的时间上却没有明确的要求。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后变更强制措施如下:自行变更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变更强制措施,是指司法机关因案件情况的变化而改变已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期间,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撤销或者变更之前的强制措施。
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流程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什么
1、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需要的条件有:捕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发生变化,使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变更强制措施后已无社会危险性。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不适合关押的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而又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2、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流程是:司法机关主动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是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被告人,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内办结,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办法对社会没有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批捕期间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包括: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当逮捕的这三个条件发生变化时,则可能导致变更逮捕措施。捕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发生变化,使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4、(二)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三)对被逮捕人必须在逮捕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立即释放,并将释放理由书面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5、(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流程
1、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流程包括以下步骤立案查证;采取强制措施;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审查材料并作出决定;通知被强制措施人及其家属;执行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变更或解除。在其中,对于被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变更或解除。
2、法律分析: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如下:公检法机关自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申请变更。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4、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5、变更强制措施,是指司法机关因案件情况的变化而改变已采取的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即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进行毁灭、伪造证据、继续犯罪等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
6、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 有权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变更逮捕措施的程序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